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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笑农场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,并为及时和顺畅地处理相关投诉,制定并公布以下处理政策。

1. 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及项目

公司为以下目的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。处理后的个人信息将不用于以下目的之外的用途。

1) 收集目的

提供服务及会员管理

客户咨询及投诉处理

法律及合同履行

2) 收集项目

必填项目:姓名、电子邮件、联系方式

自动收集项目:访问IP信息、Cookies、访问记录

2. 个人信息的持有及使用期限

公司在达到收集及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后,将立即销毁个人信息。但根据法律规定,在规定的期间内保存个人信息。

  • 会员注册及管理:会员退出后5年

  • 合同及订约撤回:合同或订约撤回后5年

  • 法律义务事项: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保存期限

3. 信息主体的权利及行使方法

用户可以随时请求查阅、修改或删除自己的个人信息。请求可通过书面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进行。

在请求修改或删除时,直到处理完成之前,相关个人信息将不会被使用。

4. 个人信息的销毁

个人信息在达到处理目的后立即销毁。销毁的程序和方法如下:

  • 电子文件:通过技术性方法将其删除以不可恢复

  • 纸质文档:粉碎或焚烧

5. 为保护个人信息的措施

公司为保护个人信息采取以下措施。

  • 最小化个人信息处理人员及其培训

  • 制订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

  • 运营安全系统以防止黑客等外部入侵

  • 至少保存6个月的个人信息处理系统访问记录及检查

6. 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

公司为顺利提供服务,可能将个人信息处理工作委托给外部。委托时,将事先告知委托方与委托内容并获得同意。

7.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及咨询

如需举报或咨询个人信息侵害情况,请联系以下机构:

  • 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:www.kopico.go.kr 1833-6972

  •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:privacy.kisa.or.kr 118

  • 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:www.spo.go.kr 1301

  • 警察厅网络安全局:cyberbureau.police.go.kr 182

8. 个人信息处理政策的变更

公司在更改个人信息处理政策时,将至少提前7天通知变更内容及原因。

9.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
公司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务,总体上负责投诉处理及受害补救。

  •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:李钟轩

本政策自2025年11月20日起适用。

总部/研究所

京畿道金浦市下圣面元山路66号

潭陽工廠

全罗南道潭阳郡潭阳邑生态工业园区6路89号

© 2025 MISOPHARM。版权所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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